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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铭晨教授研究成果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建超同志批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4

本网讯(通讯员 陈言序)近日,我校法学院茅铭晨教授完成的研究成果《关于将监察委员会冠名问题作为我省试点工作经验之一向中央汇报的建议》获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建超同志批示。

该成果从宪法依据、历史传统、现实依据、相关机关名称协调性等四个方面,建议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时,将“监察委员会”统一冠名为“人民监察委员会”。

刘建超同志充分肯定了茅铭晨教授的研究成果,明确批示分报中纪委和监察部相关领导审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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