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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注重实践教学环节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07-06

本网讯(通讯员 姚秀芬)近日,由法学院和法学院浙联律师学院主办的2016级“非诉实验班”实务导师聘任仪式暨《法府拾穗》座谈会在我校下沙校区举行。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杭州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徐前,校纪委书记陈金方,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杭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沈海鸥,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戴和平、主任陆云良等出席活动。

会上聘请了来自全省11家律所的16位资深执业律师为我校法学院实务导师。

2014年,法学院与浙联律师事务所合作开设了全国首个法学专业的“非诉法律实验班”。非诉实验班采用校内综合导师加校外实务导师的双导师培养模式,实行小班化教学,为每个学生配备一名资深执业律师作为实务导师,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充分的重视和独特的发展。

法学院在人才培养中注重学生实践教学,聘请公检法司及政府部门的法律、社工专业领域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指导实践型教学工作。学院注重对课堂教学的拓展,与全省多个法院、检察院、律所、民政局、街道、非政府组织等开展定点合作,注重学生实践能力提升。学院先后与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10余所高校建立了定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与省社会科学院、省劳动仲裁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等30多个单位建立了实习基地或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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