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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03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

暑期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本校教职工和留校学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等)和当日“浙财健康通行码”,配合校门安保人员进行入校核验。经核验无误,且体温检测无殊方可进入校园。

外来人员和未在学校保卫处登记的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因上级或兄弟单位来访、工作需要、维保施工及后勤保障等原因,进校的外来人员(车辆)需提前申报,进入校门须严格实行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

二、准确掌握学生状况

有明确“考研”“考公”计划的2017级本科生,有“考博”计划、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任务的2018级研究生,居住地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以及因参加学科竞赛等原因的学生,可以申请暑期留校。暑期留校学生须提前办理申请手续,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原则上不离开杭州,并严格服从学校疫情管控措施和校园管理各项规定。

在校师生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请拨打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值班电话87557328/87557110,按应急处置预案执行。校园应急处置值班人员请严格按照应急处置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无特殊情况的学生,放暑假后应及时返家。各学院要有序安排学生离校返家,逐一向学生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本学期从未返校的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返家、留校学生信息台账要做到“一人一档”,准确掌握学生状况。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要组织开展暑期校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包括财产物资安全、师生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行车安全等,对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锅炉房、配电房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要高度重视夏季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认真做好暑期面向学生开放的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定时消杀工作。秋季开学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卫生整治工作。

四、认真做好值班值守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保卫、后勤等条线的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值班表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定时巡视校园及学生生活区,认真做好台账记录,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迅速指挥、协调处置,并及时通知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暑期有留校学生的学院(研究院)要保证每天有教职工在校值班。教职工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轮值,切实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工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校外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本部门(单位)报告。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高度重视并每日按时上报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错报疫情,对不按时上报的将适时予以通报。

五、落实2020级新生入学前疫情防控举措

在新生入学前,必须全面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行史。针对新生入学报到、入学教育和开学典礼等工作,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保证各环节涉及人员及时到岗到位,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各项任务要求,确保新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安全。

浙江财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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