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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被列为全省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单位

来源:计财处                   发布时间:2018-05-07

本网讯(通讯员 祝红霞)近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我校被列为全省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单位。本次列为试点单位的省属公办高校全省仅为我校1所。

此次改革是建立在学费总额不变基础上的内部结构性调整,即在学费总量不变基础上,学校对其中的学分学费、专业学费可进行自主定价。

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是为服务浙江省政府高教强省和教育现代化战略,促进我省教育事业超常规发展,适应大学教育的多样性和学生需求个性发展需要而实行的一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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