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5日至4月2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浙江财经大学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学校党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责任体系。学校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有关巡视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的学校巡视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在二级层面也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小组,构建了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二是细化任务分解,扎实推进整改。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学校党委2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查找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制定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2大类19个问题,细化59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校领导、具体措施、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三是强化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成效。学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的整改要求,逐项对照,逐一落实,敢于碰硬,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学校党委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整改推进落实情况,认真审议讨论相关制度文件,协调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4次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交办会、推进会,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由巡视组转办的9件信访件均已办结,核查结果已报巡视组;就相关问题和情况约谈13人,对1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11人做出书面检查,对1人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党纪处分;对3个二级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关于党建工作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出台《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提出12个方面措施。二是完善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以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从专业、学科、团队出发,进一步规范优化基层党支部设置,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配备党建导师,确定双周周二为“党员固定活动日”。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以2年为周期实现学生党员的全员轮训。深入开展“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万名好党员”等评选推荐活动。四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制定创新培育计划,持续加大投入,引导创建特色党建品牌。
2.加强对青年教职工的政治引导和教育培养。一是全面开展摸底调研,通过单列发展计划、加强教育培训、重点培养联系等举措,积极吸收更多高知识群体和优秀青年教师入党。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教职工党员发展三级联系培养工作的通知》,建立“三级联动”和多维度互动的教育培养机制。三是继续借助“下沙片区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平台,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和党性锻炼。四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学校“三风”建设,搭建教师党支部“党建+”平台的工作载体。
3.严肃处理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对2名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中层干部进行了约谈,给予严肃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在2016年上半年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换届选聘中不再予以聘任。
4.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修订完善了《浙江财经大学中层干部日常管理规定》,从出国(境)、社会兼职、个人有关事项等10个方面进一步作出规范。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大宣教”格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校院两级党员干部培训体系。三是建立廉政档案,目前已完成干部廉政档案的硬件建设,将在2016年底之前完成归档工作。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干部监督机制,广泛收集和掌握干部信息,定期进行研判。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执行正风肃纪常态化,对中层干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出台《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学校领导班子的9项责任内容、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5项责任内容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5项责任内容和落实主体责任的8项主要措施。
2.健全完善二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结合2016年下半年的学校二级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全面推进设立分党委的15个二级单位(含独立学院)设立二级纪委,已完成机构设置和班子成员配备。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的配备工作,优化细化各部门(单位)内部党风廉政工作责任的分解。
3.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力度。在2016年底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办法》修订工作,继续加强对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量化考核,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进行专项检查。
4.完善多部门联动的廉政文化教育体系。结合文化校园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培训和学习。
三、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边界。制定了《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学校纪委的8项监督责任和12项主要措施。在2016年学校非常设机构调整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纪委办公室改设到党委办公室。
2.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纪委监督职能。加强对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校院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完善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制度,建立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责任书“三年一签”改为“一年一签”。
3.明确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效率。梳理人、财、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监督事项预先报备制度,强化事前监督和对规则流程的监督,加强结果监督。探索制定监督规则,逐步实现标准化、项目化、对“表”式监督。加强技术运用,推进电子监察平台建设。
4.进一步完善监督网络体系。探索校、院、系“三级”监督体系,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多部门协同监督。2016年底前完成新一轮特邀监察员的选聘,探索建立管理服务督查组,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监督作用。
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已按照浙委办发〔2009〕52号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配备的要求,在《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岗位编制核定方案》中设置了纪检监察岗位5个(不含学校纪委书记),已在7月初完成的校内岗位聘任中聘任到位4人,其余1个岗位已列入学校对外公开招聘计划,现正在着手组织招聘工作。
四、关于意识形态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校院两级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管。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出版选题送审备案和“三审”制度,加强对研讨会、论坛、校(院)史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
3.严肃处理个别党员教师。对个别党员教师过去几年在网络公开发表的主要错误言论进行了重新审查和处理,强化正面引导帮扶。
五、关于思政课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思政师资引育。给予马克思主义学院较为开放和灵活的人才配置机制,拟引进思政课教师3人。继续做好人才引进和选聘配备工作,加强思政课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2.优化思政教学团队。建立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教授参与的教学团队。强化集体备课,把暑期集中备课与平时教研室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推动教学课件、案例视频、练习习题标准化,实现“教学资源的精细化配套”。
3.加强思政课程建设。一是开展教学研究,将自主学习、角色体验、问题辩论、经典品读等教学方式融入课堂,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案例”教学引入课堂。二是探索开放式教学,打通第一、第二课堂,加强课内外互动,积极打造实践课堂,增强学生学习兴趣。三是完善考评体系,成立听课小组,坚持“同行评议”,提高考评成效。
4.坚持思政听课督导。发挥督导组作用,加大对思政课的听课督导力度,共组织督导听课8次。认真开展教师教学交流,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5.改善思政课堂硬件设施。2016年暑期已对部分教室进行了“大改小”,新增63座教室10间、42座小教室10间、多媒体教室26间,将部分教室固定桌椅改为活动桌椅,便于开展思政课小班化、讨论式、场景化教学。
六、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漏洞较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肃查纠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全部收回沿用学校原有政策发放的捐赠奖励费、财政专项申报奖励费、社会调查评审费等55.62万元;全部收回个别学院和部分人员不规范报销、不规范列支经费14.32万元;收回2个学院在绩效工资以外发放的补贴276.41万元。二是对涉及的单位(部门)进行了通报,由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有关规定。对照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绩效工资管理等相关规定,全面清理并停止绩效工资外劳务费发放。结合学校综合改革进程,适时推出全口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3.认真梳理现有财务制度,构建财务责任体系。一是认真对照上级要求,逐一梳理与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以及财务报销过程中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情况。二是构建6个层次的财务责任体系,针对金额较大的专项业务经费建立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控。
4.强化科研经费管理。一是完善课题经费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课题经费列支车辆燃料费的规定,严禁汽油充值(卡)报销。推进课题合同的预算管理,依托课题合同预算规范经费开支范围和比例结构。二是加大课题经费报销的把关力度,细化课题信息,原则上不允许非课题组成员报销。强化课题经费审批人对课题发票真实性、合法性的责任意识,严禁报销家庭消费发票。
5.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经费报销管理。一是加大制度宣传力度,加强制度执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以及执行不力的行为。二是严格报销范围,规定旅行社出具的综旅发票一律不准报销,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差旅费报销标准,规范差旅事前审批报备制度。三是强化内部培训,开展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坚持财务部门财会人员不相容职务分离和岗位定期轮换制度,杜绝资金流转过程中出现漏洞。
七、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开展自查。针对2015年学生宿舍维修项目开展了全面自查,就在招投标过程中确实存在合同执行不严、执行过程中工程增项,审计程序和力度不够严格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加强资产采购制度建设。近期将制定出台《浙江财经大学采购实施细则》《浙江财经大学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采购廉政准入规定》等制度,并立即组织实施。
3.强化监督和过程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全面、细致、完整地编制采购预算,减少施工过程中变更事项。二是重点梳理关键工作环节和流程,严格管理工作人员行为,防止供应商围标串标。三是规范合同执行,对合同标的增加和调整限额作了进一步规定。四是强化审计监督,梳理规范审计工作规范和流程,有效发挥第三方审计的监督作用,加强审计工作的审前、审中、审后的管理。
4.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洁教育。加强采购相关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预警,运用督导纠错、提醒谈话、会议通报等方式,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5.及时将住宿费、学杂费、房租等上交财政专户。学费、住宿费2445.74万元已上缴财政专户。房租收入655.63万元目前正按程序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待审批后上缴。学术中心二楼食堂房屋租金收入55万元将上报审批并补缴。学校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认真全面检查,没有发现其他应及时上缴而未缴的情况。
八、关于学校对外合作办学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已与合作办学单位重新签订协议,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明确学校为收费主体,全额收取学费,按常规流程报批后再结算管理费用,做到统一核算,统一管理。2016年开始学校已按全额进行缴费。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继续统筹推进、标本兼治,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继续推进从严治党。学校党委将深刻领会并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突出“全面”,重在“从严”,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基层党组织换届和设立二级纪委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体系,把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继续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六大纪律”,履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
二是着眼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学校党委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政策要求,着眼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入查找和解决学校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监督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持续推动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深化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更加注重用改革的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结合学校实际,有效促进改革发展。学校党委将努力把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与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结合起来,继续以大学章程为纲领,以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抓手,集中全校智慧和力量,稳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不断激发和释放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为加快高水平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建设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557137;电子邮箱:xf@zufe.edu.cn;邮政信箱: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政编码:310018(信封上请注明“对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2016年12月21日